0551-65301891
欢迎光临!请  登录
首页   >   科普文章  >   儿科

对特发性身材矮小儿童(ISS)诊断和治疗的共识声明

作者:朱红 浏览:860次

  欧洲儿科内分泌学会专题研讨会纪要(摘要)

  一、ISS的定义:

  ISS是指个体身高低于年龄、性别与其相同的正常群体平均值2SD以上,且无全身性、内分泌、营养性疾病或染色体异常状况,特别是ISS患儿的出生体重和生长激素水平均正常。

http://365jia.cn/uploads/news/folder_1687990/images/df63f4c80790334a66f7b046d0d0bf3f.jpg

  二、ISS患儿治疗指征

  生长发育指标:在美国等8个国家中,于2003年有关当局批准身高低于-2.25SDS(第1.2百分位)的儿童使用生长激素治疗。本次研讨会认为身高低于-3—-2SDS时应当用生长激素治疗。但在治疗开始前应考虑患儿年龄。以5至青春早期为佳。

  三、GH治疗方案

  FDA批准用于治疗ISS的GH剂量为0.30~0.37mg/kg/w,IGF-1可用于评估患者的依从性及对GH的敏感性。

  四、GH的疗程

  1.应在接近成年身高时停药【生长速率<2cm/年,及(或)男童骨龄>16岁,女童>14岁】;

  2.身高达到成年人的正常范围(-2SDS以上)或另一可接受水平时停药。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