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高高:不同矮小症患者的病因是不同的,是不是他们的治疗方案和停药方案也是不同的?
潘慧教授:对,我的工作其实就是先甄别矮小症患者的病因,再决定治疗方案。不同类型的矮小症患者,甚至每个个体所采用的治疗方案都是不同的,需要个体化诊疗。很多家长问,我的孩子已经治疗一段时间了,现在身高比较理想,想停药,该怎么停?根据病因不同停药方案也是不同的。比如今天门诊就有一个患者,生长激素治疗快七年了,身高从120cm长到现在的170cm,已经比较理想。最近生长速度也明显下降,比如治疗前一年长3cm,现在实际生长高度小于3cm,就可以考虑停药。
爱高高:那么可以使用生长激素来治疗的这几种类型的矮小症,分别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够停药?
潘慧教授:使用生长激素治疗,目的不是改善患儿目前的身高,而是改善患儿最终的成年身高。生长激素缺乏的患者,生长激素治疗达到比较理想的身高后,生长速度有所下降(每年长高低于约3cm ),此时可以考虑停药。因为患儿已经达到理想身高,同时生长激素的效价比较差,此时继续治疗往往由于骨龄偏大,容易出现副反应。当然也有人认为生长激素缺乏合并性功能低减的患者,可以适当考虑在离最终身高还有一点点时再停药,是由于此类患者往往骨骺愈合较晚,尽管停止治疗后,生长速度较慢,但仍能适当长高。我碰到一例生长激素缺乏症合并低促性腺激素性功能低减的患者,停药后每年长高1cm,在7年中自己又长了约7cm,所以我们还是要结合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
特发性矮小的患者,如果使用生长激素治疗之后,追上了同骨龄孩子的身高,并且目前生长速度也还可以,比如不打生长激素一年长高5cm左右或者更快一点,对成年身高预测也是乐观的,可以考虑停药。
特纳综合征或者性早熟的患者,要考虑由于性发育的异常提前或者延缓对身高影响,如果这个问题克服了,并且预测的成年身高也是比较理想的情况下可以停药。
小于胎龄儿的患者,一般生长激素治疗要维持到他的身高追赶到同年龄孩子身高对应的第50百分位左右,并且预测成年身高也是理想的,那么可以考虑停用。
所以不同的适应证、不同诊断的患者停药方案是不一样的,最好在大夫的指导下进行停药,而不是自行停药。我在门诊碰到有些患儿家长,自己停药,过一段时间孩子长得不理想了,又开始自己打,就像来回拉抽屉,导致治疗的效果很不理想。我认为这样只会人为地增加浪费,最终导致治疗费用增加,治疗效果也会受影响。